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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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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为了推动公司整体产业发展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加快新产品开发,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批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于2021年7月1日设立全资子公司铜陵碁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铜陵碁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2021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

  2、2021年第四季度,受全球新冠疫情、物流受限等宏观因素的影响,产品生产、货物运输交付放缓及下游市场需求受到抑制,终端产品需求可能有所放缓,可能会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管理层将持续积极调整市场策略,优化供应链管理、客户结构及产品结构,坚持以自主创新的研发、持续的技术积累不断推出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乐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忠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忠秀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乐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忠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忠秀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乐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忠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忠秀

  (二)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1年10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1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1)。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电子”、“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 015 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9日

  至2021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4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11月9日(9:30-12: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83905

  传真:0755-26051849

  邮箱:ir@chinaasic.com

  联系人:郭王洁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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