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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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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修订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修订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事项(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事项(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四)〉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8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8月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2739号核准批复。

  2021年9月29日,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城投”)发送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济宁城投将认购资金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1年9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申购资金的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2-10026号),确认截至2021年9月30日9时止,天风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1,473,695,275.08元。

  2021年9月30日,天风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10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H10278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根据该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73,695,275.08元,发行费用(不含税)19,299,515.1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54,395,759.9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74,129,541.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380,266,218.94元。

  2021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股登记托管手续。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承立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学俭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瑜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承立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学俭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承立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学俭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瑜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阴市光科光电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科光电”)。

  ●本次担保金额: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润股份”)为参股公司光科光电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7,300.00万元。

  ●本次关联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6440.00 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7%;公司为光科光电的担保总额为7,3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4,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2021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6,34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光科光电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3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调整、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及回购子公司31%股权的议案》。因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未达标,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并经各方协商后,公司与原股权出让方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 约定,光科光电31%的股权对应的业绩补偿依《盈利补偿协议》约定执行,原股权出让方于《补充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回购公司持有的光科光电3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调整、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及回购子公司3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1年9月29日,光科光电原股权出让方已将光科光电31%股权对应的业绩补偿款和回购款汇至公司指定账户。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本次回购所对应的全部回购款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回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回购完成后,光科光电成为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公司将不再将光科光电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为光科光电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300.00万元。鉴于光科光电银行授信协议尚在存续期,公司为光科光电提供担保的相关协议亦尚未履行到期,为保证光科光电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公司拟根据已签署的担保合同继续履行相关的担保义务。在公司为光科光电提供担保的同时,光科光电股东瞿建强先生、陆耀娟女士提供了5,300.00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且瞿建强先生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自光科光电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后,公司将不再为光科光电提供新增担保,上述担保到期后公司也将不再为光科光电提供担保。

  公司为光科光电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因承天洋先生担任光科光电的董事,承天洋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承立新先生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光科光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为光科光电提供的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承立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联股东承立新先生、陆耀娟女士需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阴市光科光电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江阴市高新园区长山路

  法定代表人:瞿建强

  经营范围:光电设备的制造;半导体设备、LCD显示器设备、OLED显示器设备、太阳能光伏设备以及光学镀膜设备的研发和制造;钢材、建材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光科光电原股权出让方回购公司持有的光科光电31%股权后,光科光电成为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光科光电尚未工商变更登记。因承天洋先生担任光科光电的董事,承天洋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承立新先生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光科光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因光科光电原股权出让方回购公司持有的光科光电31%股权,光科光电成为公司参股公司,且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关联担保实质上是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光科光电原有担保的延续,不涉及新增担保。

  为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光科光电股东瞿建强先生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反担保人:瞿建强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反担保的范围:

  (1)公司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代为清偿的全部债务,该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违约金(或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2)光科光电依保证担保合同应向公司承担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代为清偿的所有债务、担保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公司实现抵押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等相关费用。

  4、反担保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公司代为清偿融资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日起满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实质上是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光科光电原有担保的延续,不涉及新增担保。公司继续履行对光科光电的担保,有利于保证光科光电经营活动的连续性,维护参股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采取了规避风险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强担保管理、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促使光科光电积极履行主债务合同,以使公司免除作为担保人的债务清偿风险。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担保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实质上是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光科光电原有担保的延续,不涉及新增担保,原担保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关联担保采取了规避风险的反担保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实质上是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光科光电原有担保的延续,不涉及新增担保,本次关联担保采取了规避风险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我们同意公司根据已签署的担保合同继续履行相关的担保义务,并同意将该关联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实质上是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光科光电原有担保的延续,不涉及新增担保。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采取了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我们同意公司根据已签署的担保合同继续为光科光电提供7,3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到期后公司将不再为光科光电提供担保,并同意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3,74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7%;公司为光科光电的担保总额为7,3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3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鲁晓冬、仇如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承立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因光科光电原股权出让方回购公司持有的光科光电31%股权,光科光电成为公司参股公司,且为公司关联法人。鉴于光科光电银行授信协议尚在存续期,公司为光科光电提供担保的相关协议亦尚未履行到期,为保证光科光电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已签署的担保合同继续为光科光电提供7,3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到期后公司将不再为光科光电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实质上是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光科光电原有担保的延续,不涉及新增担保。公司继续履行对光科光电的担保,有利于保证光科光电经营活动的连续性,维护参股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采取了规避风险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强担保管理、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促使光科光电积极履行主债务合同,以使公司免除作为担保人的债务清偿风险。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承立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11月8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9)。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忠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因光科光电原股权出让方回购公司持有的光科光电31%股权,光科光电成为公司参股公司,且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关联担保实质上是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光科光电原有担保的延续,不涉及新增担保,本次关联担保采取了规避风险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已签署的担保合同继续为光科光电提供7,3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到期后公司将不再为光科光电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A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8日

  至2021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0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承立新先生、陆耀娟女士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11月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A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顾学俭、张丽华

  邮箱:zlh@hrflanges.com

  电话:0510-80121156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恒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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