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0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海航、*ST海航B 编号:临2021-078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十家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及海航控股的10家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十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十家子公司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21-017)、《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主要子公司重整的公告》(编号:临2021-019)。

  2021年9月27日,海南高院主持召开海航控股及十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组织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在会议上明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周三)16:00。

  2021年10月20日,海航控股管理人发布了有关表决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中载明:“截至目前,上述投票表决期限已经届满。管理人在海南高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正加快对所有债权人的投票情况进行统计、核验、登记、造册、建档等工作。经请示海南高院,管理人将在完成计票工作后尽快依规宣布表决结果。”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