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公司纵横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0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168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8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泛海控股”)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杨延良(以下简称“申请人”)以股份转让合同纠纷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上海仲裁委员会

  (二)案件当事人

  1. 申请人:杨延良 

  2. 被申请人:泛海控股、卢志强

  (三)案由

  申请人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卢志强未按照各方于2020年12月25日签订的《谅解备忘录》的约定办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1.96亿股股份(对应股权转让款3亿元)交割手续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四)仲裁请求

  泛海控股继续履行《谅解备忘录》义务,按约定办理转让1.96亿股民生证券股份的交割手续;泛海控股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3,00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申请人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由卢志强就上述仲裁请求事项承担连带责任;由泛海控股和卢志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小额合同纠纷、车险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仲裁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本次仲裁对公司的最终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