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24,41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5%。本次质押后,方大集团累计质押股份903,354,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2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74%。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收到方大集团告知函,方大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票质押给方大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将该部分股票划转至方大集团与可交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预备用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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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披露日,控股股东方大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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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