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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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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关于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0月13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参与了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高铁电气于2021年10月12日发布的《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高铁电气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以下基金托管人,高铁电气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8元/股,现将本公司上述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关于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0月13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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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21年10月13日,投资者提出的本基金申购或赎回等交易类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确认失败,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2021年10月14日为重阳节假期,根据沪深交易所《关于2020年底及2021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0年岁末及2021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暂停申购、赎回业务,详情请见本基金管理人2020年12月30 日发布的《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末至2021年非港股通交易日及2021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也将于同日恢复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公告。若香港交易所继续全天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当日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详情见届时公告。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投资者可登录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博时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从2021年9月3日起,至2021年10月11日17:00止。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1年9月3日,本基金总份额为31,173,003.00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7,162,294.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5.0550%,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7,162,294.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00%。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7,162,294.00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7,162,294.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1年10月13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10月13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博时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履行本基金的退市程序。根据持有人大会相关安排,本基金已于2021年10月13日开市起停牌,不再复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基金申购业务已于2021年10月13日暂停,不再恢复直至终止申购。因2021年10月14日(香港重阳节)为香港交易所节假日,本基金赎回业务于2021年10月14日暂停,不再恢复直至终止赎回。本基金2021年10月15日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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