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9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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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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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不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