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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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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公告编号:2021-049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元江路3883号上海航天创新创业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大会由董事长荆怀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董事张建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荆怀靖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监事王戎、刘雪冬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监事胡伟浩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署相应法律文件;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鹏、骆沙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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