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0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港湾”)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披露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及相关上网公告附件。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1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319.34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3.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09.34万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976.6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52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如发现存在投资风险因素,将及时介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经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情况及产品投向

  公司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预计年利率为2%。

  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预计年利率为2.1%。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提交结构性存款委托申请,购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21天结构性存款,预计年化收益率为1.6%、3%、3.2%,产品期限为21天,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产品投向为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

  公司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办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协定存款利率为银行挂牌的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利率加65BP,即年利率1.65%。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实时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如发现存在投资风险因素,将及时介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国有政策性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有关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中证网(www.cs.com.cn)、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及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及相关上网公告附件。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