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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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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96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一致行动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押、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上述股份解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所持公司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所持公司5%以上的质押股份无重大变化情况。

  (二)股东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建新集团办理以上质押主要系融资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上述股份质押后,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主要用于补充国城集团下属企业流动资金,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未来半年内不存在质押股份到期的情形;一年内到期股份累计数量为10,1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0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92%,对应融资余额101,870万元。国城集团及建新集团拟通过生产经营所得、金融机构借款、现有资产变现及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等途径筹措资金偿还股票质押借款,具有偿付能力。

  (3)截止本公告日,国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控股股东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其他信息

  (1)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的基本情况

  1)国城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绿谷一号楼2002-2

  法定代表人:吴城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00MA2A0QRN01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矿业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产品及金属国内贸易,国家准许的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偿债能力指标

  ■

  国城集团借款总余额1,003,951万元,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未发生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城集团经营正常,无重大债务违约风险。

  2)建新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滨河路

  法定代表人:吴城

  注册资本:55,0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27710290209J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农副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胶及塑料制品、矿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偿债能力指标

  ■

  建新集团借款总余额0万元,建新集团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未发生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新集团经营正常,无重大债务违约风险。

  (2)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主要用于补充国城集团下属企业流动资金。国城集团可以通过生产经营所得、金融机构借款、现有资产变现及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等途径筹措资金偿还股票质押借款。

  (3)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参与建新集团破产重组,为恢复建新集团及下属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陆续向建新集团注入大量资金用于下属企业的改扩建、技改及恢复生产等,存在高比例质押融资的情形。根据国城集团及建新集团与银行签署的股票质押协议约定,履约保障比例=【T日质押股票市值总额+保证金】/贷款本金,如出现履约保证比例≤110%,则补仓义务人应当追加保证金,确保履约保障比例恢复至110%以上,否则,质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代偿责任。按照目前的股价测算,国城集团及建新集团履约保障比例远高于110%,履约保障能力良好,不存在平补仓风险。

  (4)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与公司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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