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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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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1-07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30

  (2)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路5729号,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睿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969,078,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29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0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53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69,078,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6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69,078,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6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69,078,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62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参加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吉林升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的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吴睿先生、陈阳先生、于海斌先生、郑嘉先生、钟伟先生和代有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1年10月12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4年10月11日)。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吴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36,567,5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52%。

  1.02.候选人:选举陈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36,567,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52%。

  1.03.候选人:选举于海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36,567,5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52%。

  1.04.候选人:选举郑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36,567,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52%。

  1.05.候选人:选举钟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36,567,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52%。

  1.06.候选人:选举代有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36,549,1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吴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6,567,5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718%

  1.02.候选人:选举陈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6,567,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718%

  1.03.候选人:选举于海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6,567,5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718%

  1.04.候选人:选举郑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6,567,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718%

  1.05.候选人:选举钟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6,567,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718%

  1.06.候选人:选举代有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6,549,1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60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李光先生、吴吉林先生和江泽利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1年10月12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4年10月11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李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36,512,0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95%

  2.02.候选人:选举吴吉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36,512,0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95%

  2.03.候选人:选举江泽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36,493,6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李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6,512,0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390%

  2.02.候选人:选举吴吉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6,512,0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390%

  2.03.候选人:选举江泽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6,493,6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28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杨翔女士和刘大鹏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1年10月12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4年10月11日)。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杨翔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36,512,0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95%

  3.02.候选人:选举刘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36,493,6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杨翔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36,512,0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390%

  3.02.候选人:选举刘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36,493,6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281%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266,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2%;反对11,811,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66,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142%;反对11,811,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266,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12%;反对11,811,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66,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142%;反对11,811,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吉林升圆律师事务所张景顺律师、盖海虹律师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大会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1-07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要求。本次董事会由吴睿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5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4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选举吴睿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选举陈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①、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睿

  成员:李光(独立董事)、江泽利(独立董事)

  ②、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吉林(独立董事)

  成员:陈阳、江泽利(独立董事)

  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吉林(独立董事)

  成员:李光(独立董事)、于海斌

  ④、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光(独立董事)

  成员:钟伟、吴吉林(独立董事)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阳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于海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高翔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陈维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许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关于聘任陈阳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2关于聘任于海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3关于聘任高翔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4关于聘任陈维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5关于聘任许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金鑫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1-07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监事2名,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1名。本次会议由杨翔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选举杨翔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杨翔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1-074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吴睿先生、陈阳先生、于海斌先生、郑嘉先生、钟伟先生、代有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光先生、吴吉林先生、江泽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且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1-075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杨翔女士、刘大鹏先生2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吴文英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符合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王素芬女士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原非职工代表监事冉智超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监事会对王素芬女士、冉智超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1-07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已完成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监事会主席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选举杨翔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杨翔,女,1979年3月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总监,现任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翔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1-077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吴睿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陈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陈阳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于海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高翔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陈维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许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赵金鑫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前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符合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海斌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赵金鑫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于海斌

  办公电话:0437-3166501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西宁大路5729号

  邮编:136200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赵金鑫

  办公电话:0437-3166501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西宁大路5729号

  邮编:136200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吴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5月出生,清华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三洋电机(蛇口)有限公司音响厂主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内燃机实验室项目经理、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新能源汽车研究所副所长、浙江易立达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福瑞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睿阳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沈阳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昆泰精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鑫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吴睿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吴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副董事长简历

  陈阳,男,1979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原总参二部团职业务处长、高级工程师,从军17年,多次立功授奖。部队转业后创建北京金诺创佳科技有限公司、中航北方(辽宁)特种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航天配套设备、纳米复合型功能材料、5G智能网联无人驾驶系统等。现任中航北方(辽宁)特种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联万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沈阳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昆泰精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鑫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和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

  陈阳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阳,男,1979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原总参二部团职业务处长、高级工程师,从军17年,多次立功授奖。部队转业后创建北京金诺创佳科技有限公司、中航北方(辽宁)特种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航天配套设备、纳米复合型功能材料、5G智能网联无人驾驶系统等。现任中航北方(辽宁)特种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联万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沈阳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昆泰精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鑫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和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

  陈阳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海斌,男,1981年生,吉林大学法学博士,曾于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先后留学日本北海道大学、美国威廉玛丽学院。历任长春理工大学法学系主任,知识产权中心主任;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人才,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等职;现任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于海斌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翔,男,1978年8月出生,先后参与创建山东维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嘉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瑞宸祥(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辽宁嘉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高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维,男,1986年10月生,美国本特利大学,市场营销与分析专业,研究生学历。先后担任Compuware、Dataxu等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市场部负责人,公司市值累计近百亿人民币。回国后,参与创立维固科技等多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管及监事等职务,并多次获得政府奖励和专项补助。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重庆隆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许冬,男,1968年生,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会计核算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许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赵金鑫,女,198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销售部部长、英语翻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赵金鑫女士于2020年9月2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赵金鑫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1-07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吴文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文英,女,1985年4月出生,专科。曾任辽宁卓信金控有限公司副总裁助理、企划部雷锋研究会负责人,百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辽分运营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行政部部长。

  吴文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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