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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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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注:前10名股东中存在“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1 号)的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33,605,83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2021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公告编号:2021-050)。

  2、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以及经营管理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2021-067、2021-070)。

  3、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2021-063、2021-07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夏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夏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70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青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78,296,6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4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9人,代表股份71,805,5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7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491,1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3,565,4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83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5人,代表股份27,074,3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0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491,1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40%。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列席和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296,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33,56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296,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33,56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296,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33,56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6,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33,56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夏青为公司董事,持有有效表决权26,030,000股;关联股东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为夏青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有效表决权18,251,600股;关联股东林朝阳为公司董事,持有有效表决权448,400股。该三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7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32,544,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上海普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王笑先生的关联企业,持有有效表决权34,900股;关联股东张国江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986,400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1,200股;该三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7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32,544,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上海普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王笑先生的关联企业,持有有效表决权34,900股;关联股东张国江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986,400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1,200股;该三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关于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7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32,544,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上海普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王笑先生的关联企业,持有有效表决权34,900股;关联股东张国江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986,400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1,200股;该三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74,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32,544,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上海普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王笑先生的关联企业,持有有效表决权34,900股;关联股东张国江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986,400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1,200股;该三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5,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33,56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夏青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夏南先生及夏子女士的亲属,持有有效表决权26,030,000股;关联股东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为夏青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有效表决权18,251,600股;关联股东林朝阳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夏南先生及夏子女士的亲属,持有有效表决权448,400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1,200股;该四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 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5,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33,56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夏青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夏南先生及夏子女士的亲属,持有有效表决权26,030,000股;关联股东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为夏青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有效表决权18,251,600股;关联股东林朝阳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夏南先生及夏子女士的亲属,持有有效表决权448,400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1,200股;该四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5,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权情况:同意33,56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夏青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夏南先生及夏子女士的亲属,持有有效表决权26,030,000股;关联股东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为夏青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有效表决权18,251,600股;关联股东林朝阳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夏南先生及夏子女士的亲属,持有有效表决权448,400股;关联股东陈平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持有有效表决权1,200股;该四名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张小龙、陈倩文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71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9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在策划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范围内。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9月2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上述人员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董事长夏青先生股票交易行为系实施个人股份减持计划,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其减持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日期前,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黄海燕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次激励计划之前,其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且未在敏感期间内买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9月2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3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股票行为。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亦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75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力盛赛车”)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的首次授权日为2021年10月12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 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

  通股股票。

  2、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

  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不含力盛赛车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280.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5,992.5838万股的8.00%。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18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92.19%,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5,992.5838万股的7.38%;预留股票期权1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7.81%,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5,992.5838万股的0.63%。

  4、 对激励时间模式安排的说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

  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5、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注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情况如下:

  ■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0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1年10月12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 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票期权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12日为授权日,首次授予28名激励对象1,18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69元/股。

  三、 首次授予情况

  1、 授权日:2021年10月12日。

  2、 授予数量:1,180.00万份。

  3、 授予人数:28人。

  4、 行权价格:13.69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

  权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 公允价值及确认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1年10月12日(授予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5.75元(2021年10月12日交易均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8.65%、22.14%、23.04%(分别采用深证综指最近一年、两年、三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2、 费用摊销说明

  经测算,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180.00万份,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3,797.72万元,该等费用值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2021年-2024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12日为授予日,向2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8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69元/股。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1年10月12日为授予日,向2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8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69元/股。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确定及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能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确定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力盛赛车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力盛赛车尚需按照公司及公司股东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成期权授予登记、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76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10月1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11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41.31万份,占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晓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设立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结果:同意441.31万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平、王文朝、盘羽洁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中,陈平为公司财务总监,王文朝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盘羽洁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除此之外,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平先生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441.31万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

  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审议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6.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管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的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8.决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按照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十、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41.31万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72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12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8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黄海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就上述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7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12日为授予日,向2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8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6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卢凌云女士、董事顾晓江先生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卢凌云女士、顾晓江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73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12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8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文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晓江、证券事务代表盘羽洁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7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1年10月12日为授予日,向2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8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69元/股。

  监事会对本此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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