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0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天弘恒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赵鼎龙先生仍担任天弘合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等多只基金的基金经理。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经理的变更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关于天弘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天弘

  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天弘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天弘国证生物医药”)于2020年12月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47号)。《天弘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1年1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转型为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如决定以 ETF 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则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本公司旗下天弘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21年6月24日正式成立。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1年10月13日起,将天弘国证生物医药变更为天弘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天弘国证生物医药ETF发起式联接”,A类份额基金代码:011040,C类份额基金代码:011041)。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已对《基金合同》、《天弘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天弘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天弘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届时,天弘国证生物医药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天弘国证生物医药A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天弘国证生物医药ETF发起式联接A类基金份额”,将“天弘国证生物医药C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天弘国证生物医药ETF发起式联接C类基金份额”。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变更后,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及赎回费率保持不变,且《基金合同》关于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发起资金认购份额的规定继续有效。

  重要提示

  1、修订后的《天弘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天弘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自2021年10月13日起生效。

  2、变更后的天弘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类基金份额继续参与销售服务费优惠活动,优惠后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天弘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前后对照表

  ■■

  ■■

  ■

  ■

  ■

  ■

  ■

  ■■

  ■

  ■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