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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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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6.934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0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505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100,708,029股变更为134,277,37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本总额由人民币100,708,029元变更为人民币134,277,372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9日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浙政发〔2021〕7号),公司注册地址行政区域由杭州市下城区调整为杭州市拱墅区。现将《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0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26日

  至2021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1:30及13:30-16: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10月22日16:00 前送达。

  4、登记地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楼)大会议室。

  5、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楼)大会议室

  联系电话:0571-86897252

  电子邮箱:zoneking@zone-king.com

  联系人:胡愚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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