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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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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清洁能源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9月16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1年9月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等信息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1年9月15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1年9月15日)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电股份,股票代码:000875)自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早上开市起复牌。

  2.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申请,因筹划向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部分清洁能源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自2021年9月16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二、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积极、充分的沟通和洽谈。

  2、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3、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披露了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的规定,披露了截至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1年9月15日)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流通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相关内容详见《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三、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

  自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就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多轮磋商、反复沟通和审慎论证,但由于交易双方对交易核心条款未能完全达成一致,考虑到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及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终止筹划是公司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票复牌安排及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六、其他事项

  对于公司股票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1年10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1年10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才延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8人,代表股份922,226,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52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894,063,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42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9人,代表股份28,163,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4%。

  4.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二)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关于转让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收益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和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回避表决。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730,872,327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收益权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郑多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

  2. 2021年10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7人,实参会董事7人。

  4.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成立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105)。

  (二)审议《关于成立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106)。

  (三)审议《关于成立新疆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新疆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新疆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10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关于成立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加快推进白城绿电产业园新能源消纳基地建设工作,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金5,000万元。

  2. 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在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太阳能和风电项目开发;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一般项目;制氢、储氢业务、氢能应用业务,电热冷气水储等综合智慧能源和增量配电网等开发(具体业务范围以审核机关核定为准)。

  注册资金:5,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通过在白城市洮北区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助于加快推动白城绿电产业园新能源消纳基地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公司在白城市及周边区域能源行业的影响力。

  (二)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受区域消纳及指标配额影响,项目竞争较为激烈,项目指标获取难度大。

  应对措施:提前预判项目存在的风险,注重项目用地、规划、接入等合规性,加大资源获取力度,积极争取项目指标落地。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关于成立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加快推进大安化工产业园新能源制氢基地建设工作,拟成立全资子公司—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金5,000万元。

  2. 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在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制氢、储氢业务、氢能应用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和风电开发;电热冷气水储等综合智慧能源和增量配电网等开发(具体业务范围以审核机关核定为准)。

  注册资金:5,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大安市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拟在大安化工产业园区开发新能源制氢项目,成立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有助于推进基地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公司在大安市及周边区域能源行业的影响力。

  (二)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受区域消纳及指标配额影响,项目竞争较为激烈,项目指标获取难度大。

  应对措施:提前预判项目存在的风险,注重项目用地、规划、接入等合规性,加大资源获取力度,积极争取项目指标落地。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关于成立新疆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统筹开发新疆区域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储能、氢能电站及增量配电网等项目,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新疆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金5,000万元。

  2. 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新疆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在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和风电开发投资;电热冷气水氢储等综合智慧能源和增量配电网等开发。(具体业务范围以审核机关核定为准)。

  注册资金:5,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通过在乌鲁木齐市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助于加快推动公司清洁能源发展、建设、运营及管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公司在新疆区域能源行业的影响力。

  (二)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受区域消纳及指标配额影响,项目竞争较为激烈,项目指标获取难度大。

  应对措施:提前预判项目存在的风险,注重项目用地、规划、接入等合规性,加大资源获取力度,积极争取项目指标落地。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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