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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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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6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22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上次董事会授权批准到期日2021年10月23日起至2022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5号《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川投能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4,065,400.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25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十届二十八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22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1年10月23日-2022年10月22日,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公司审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董事会召开日(即2021年9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1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基本情况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22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2021年10月23日起至2022年10月22日止,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实施期限

  期限为2021年10月23日起至2022年10月22日止。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动态,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通过适度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瑞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川投能源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5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1年09月30日期间,累计共有人民币38,400,000元“川投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4,011,59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911%。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0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961,6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04%。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准核,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人民币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川投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0号文同意,公司 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12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川投转债”,债券代码“110061”。

  根据有关规定和《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川投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1月1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5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份,转股价格为9.92元/股。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自2020年7月16日起,“川投转债”转股价格由每股人民币9.92元/股调整为每股人民币9.58元/股。

  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自2021年7月15日起,“川投转债”转股价格由每股人民币9.58元/股调整为每股人民币9.20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川投转债”自2021 年7月1日至 2021年9月30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842,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91,40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21%。截至2021年9月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38,400,000元川投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4,011,595股,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911%。

  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961,6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04%。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其他

  (一)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二) 咨询电话:028-86098649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7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川投能源”)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十届二十八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22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71,0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十届二十八次董监事会会议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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