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0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2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审议通过,无增加、变更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化春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8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0,791,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9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8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0,790,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93%。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363,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363,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6%。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129,473,8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616%;反对11,297,7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44%;弃权1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046,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528%;反对11,297,7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460%;弃权19,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490,406,77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05%,累计轮候冻结数量为4,519,017,83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21.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0.07%,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新增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永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永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4,519,017,83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21.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0.07%。

  三、其他说明

  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况,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取的数据外,公司尚未知悉具体原因。公司将与相关人员保持沟通,督促其及时提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永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若上述被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3、陈永弟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新增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影响,公司管理运行情况平稳,公司管理层将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部分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于2021年7月15日、7月17日、7月20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部分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2021-093、2021-095)。公司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71,704,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被公开拍卖,截至2021年7月16日累计已完成过户103,704,859股。

  2021 年10月8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下发的定期持有人名册查询,获悉彩虹集团部分司法拍卖股份36,000,000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拍卖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拍卖累计已完成过户139,704,859股,尚有32,000,000股未完成过户,未完成过户原因系该部分股份受限情况尚未解除,待后续受限情况解除后将陆续完成过户手续。

  经公司核实及张宇书面确认,其与本次拍卖的其他买受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等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情形。

  二、累计拍卖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彩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累计被拍卖数量为171,704,859股,占其拍卖过户前所持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的9.12%。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0,406,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5%;陈永弟先生与沈少玲女士(二人为夫妻关系)间接通过彩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本次拍卖股份累计已完成过户139,704,859股,尚有32,000,000股未完成过户,若本次拍卖涉及股份全部过户成功,彩虹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陈永弟先生与沈少玲女士不再通过彩虹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