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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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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70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持有公司股份1,425,0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6%)的股东卢云平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25,0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卢云平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卢云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卢云平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卢云平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8870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8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现场会议主持人:祁永先生。

  7、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

  8、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召集及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5,051,5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7217%。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736,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1207%。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均为2021年9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5,026,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713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枫律师事务所李洁、李鲲宇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205,046,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5,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731,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5,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李洁、李鲲宇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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