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金管家睿利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合计划于2020年7月22日由广发金管家睿利债券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广发金管家睿利债券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2013年4月1日开始募集,于2013年4月1日结束募集工作,并于2013年4月9日正式成立,并于2013年5月31日获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函[2013]468号文备案确认。管理人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4月23日签发《关于准予广发金管家睿利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1176号),准予本集合计划进行合同变更。
2021年9月9日,管理人于官网发布《广发金管家睿利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及份额折算的公告》,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运作方式、申购赎回、投资、估值、费用、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并相应修订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合同变更自2021年10月11日起生效。
自2021年10月11日起,“广发金管家睿利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广发资管睿利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发资管睿利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睿利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广发资管睿利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广发金管家睿利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广发金管家睿利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广发金管家睿利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广发金管家睿利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本集合计划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广发资管睿利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广发资管睿利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睿利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广发资管睿利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2、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官方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75,公司官方网站:www.gfam.com.cn。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