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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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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1-092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或“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供销大集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供销大集于2021年9月30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完成了既定议程,现将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㈠ 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㈡ 会议召开及表决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30日14时30分。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2021年9月30日)的交易时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的9:15-15:00。

  ㈢ 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南楼五楼会议室。

  ㈣ 会议出席的情况

  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共22家股东在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中进行了业绩承诺,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未完成,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尚有2,205,583,658股应履行股份补偿回购注销义务,此部分股份无表决权。公司总股份5,982,004,024股,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776,420,366股。

  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出资人或其代理人共计751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81,890,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893%,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2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出资人或出资人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数合计2,081,773,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006%,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256%;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出资人共732人,代表股份数合计400,117,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87%,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51%。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81,890,165股,占供销大集总股本的41.4893%,其中同意2,477,56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2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供销大集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由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为:经出席本次会议,并审查、核查、验证了以上各项,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风险提示

  ㈠因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的公司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4.4.1、14.4.9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2月1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以下简称“《自查报告》”)披露日起一个月内(即2021年1月30日起一个月内)解决相关问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五)项、第13.4条、第13.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2021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㈡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四)项、第14.3.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㈢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㈣公司如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最大限度化解《自查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1-093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整改暨重整进展和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最大限度化解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简称“自查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14.4.9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1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五)项、第13.4条、第13.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3月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四)项、第14.3.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4. 公司及24家子公司宝鸡商场有限公司、陕西民生家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民生家乐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汉中世纪阳光商厦有限公司、西安兴正元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西安民生百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大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延安民生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海航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高淳县悦达置业有限公司、长春美丽方民生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海航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国际商场有限公司、湖南天玺大酒店有限公司、易生大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泰安新合作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市瑞珀置业有限公司、海南供销大集供销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家得利超市有限公司、湖南酷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新合作湘中物流有限公司、湖南新合作湘中国际物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顺利召开,会议上由债权人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摘要版》。因部分债权人反馈表决时间较紧,其尚未履行完内部审批流程,为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将延期至2021年10月20日(周三)16:00,相关的投票表决结果待投票、计票工作完成后将及时予以公布。

  5. 供销大集出资人组会议已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前期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情况。2021年2月10日,公司及24家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将在重整计划中通过资本公积金差异化转增方式解决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月9日《关于针对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2月10日《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五)款、第13.4条、第13.7条、第14.4.10条规定,公司持续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详见公司自2021年2月起持续披露的《关于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公告》、《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整改暨重整进展和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公告》。现继续就自查整改暨重整相关进展及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整改暨公司及24家子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目前,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2月10日,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公告,公告内容为受理公司及24家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

  2、2021年2月19日,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帮助各位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五家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特就债权申报相关问题做出指引。

  3、2021年3月19日,管理人发布了《供销大集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对战略投资者招募条件、招募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详见公司2021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管理人发布〈供销大集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截止本公告日,管理人已与部分意向战投进行接洽,战投招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4、2021年4月14日,公司及24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海南高院主持,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及现场会议的方式顺利召开,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5、2021年8月6日,公司及24家子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琼破19号至(2021)琼破43号】,裁定公司及24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年11月10日,详见公司2021年8月7日《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6、2021年9月30日上午9时,公司及24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顺利召开。此次会议共审议十项议案,包括管理人作一债会后工作报告、联合工作组通报债务人企业自行管理工作情况、债权人会议核查补充债权表及债权人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等议案,其中:关于重整计划草案的审议表决结果,由于该议案表决涉及线下邮寄纸质表决票和线上网络投票,在会前和会中,有部分债权人反馈鉴于表决时间较紧,其尚未履行完内部审批流程,因此为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充分行使表决权利,在充分尊重债权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考虑到后续重整工作的相关安排,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将延期至2021年10月20日(周三)16:00,相关的投票表决结果待投票、计票工作完成后将及时予以公布。

  7、2021年9月30日,供销大集出资人组会议已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二、风险警示期间的相关风险提示

  ㈠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虽然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是否形成各相关方认可的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相关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7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㈡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如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最大限度化解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㈢其他相关风险

  因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14.4.9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1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情况,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五)项、第13.4条、第13.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3月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四)项、第14.3.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6年重组标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供销大集”或“重组标的”)2020 年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利润。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事项,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依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1-094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及24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9时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将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供销大集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定于2021年9月30日14时30分以现场投票与当日交易时段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将表决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第一条、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9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2021-089)。

  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24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顺利召开,会议上由债权人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摘要版》。2021年9月30日,供销大集出资人组会议已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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