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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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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09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蔡庆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长陈文葆因临时工作安排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徐放鸣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周汝中出席会议;除高管周槊、于国涛因临时工作安排未能出席会议外,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王博、何佳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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