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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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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3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晓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3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718%。

  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于2021年9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李晓波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918,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股东李晓波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李晓波先生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3)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应的承诺的要求。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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