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小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小头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8%)。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小头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17年7月20日—2021年9月30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17,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77%。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小头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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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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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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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钟小头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士文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士文先生未减持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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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 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