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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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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聚焦国内业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在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将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转让给Delt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B.V.并签署相关协议事项。

  《英飞拓: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详见2021年10月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0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通过将知识产权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向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贷款额度,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经营业务。公司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为公司本次贷款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本事项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会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将知识产权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进行融资并委托高新投担保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德富先生负责办理上述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英飞拓: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详见2021年10月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王戈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0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英飞拓: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详见2021年10月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详见2021年10月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详见2021年10月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

  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Infinova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英飞拓国际”)持有的Infinova (Canada) Ltd.(以下简称“加拿大英飞拓”或“标的”)100%股权转让给Delt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B.V.(台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IH”),拟与DIH签署《SHARE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股份购买和出售协议》)及本次交易其他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英飞拓国际将不再持有加拿大英飞拓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将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转让给DIH并签署相关协议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当前国际经营环境对加拿大英飞拓之下属全资子公司March Networks Corporation(以下简称“March”)的经营构成了一定的挑战。结合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抓住国家“新基建”和“百城百园”等带来的发展机遇,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大力度地投入到国内业务,公司决定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2021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英飞拓:关于筹划出售部分境外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英飞拓:关于筹划出售部分境外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英飞拓国际持有的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转让给DIH,交易价格约1.413亿美元(最终以调整后的交易对价以及审计审定数据为准),同意与DIH签署《SHARE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股份购买和出售协议》)及本次交易其他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和董事长刘肇怀先生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完成后,英飞拓国际将不再持有加拿大英飞拓的股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转让给DIH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董事长刘肇怀先生签署、执行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办理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备案等所有手续,以及其他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Delt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B.V.

  设立日期:1993年6月

  实收资本:67,680,000美元

  股数:67,680,000股

  业务性质:投资事业

  所在地:荷兰

  股权结构: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台达电,股票代码:2308,上市地点:台湾证券交易所)持有DIH 10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方DIH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交易对方DIH母公司台达电(2308)的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新台币千元

  ■

  交易对方DIH母公司台达电为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为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公司于2011年12月为收购March在加拿大设立加拿大英飞拓,通过英飞拓国际持有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加拿大英飞拓为没有其他业务的投资控股公司,除了持有March 100%股权以外没有其它资产,March主营业务为专业安防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二)加拿大英飞拓(合并口径)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6月,英飞拓国际从加拿大英飞拓通过减资抽回648万美元。以上资产包含March商誉。

  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述标的公司股权,上述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上述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四)估值情况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加拿大英飞拓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1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值。加拿大英飞拓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结果为12,422.30万美元,根据估值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6.4601进行折算,加拿大英飞拓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0,249.28万元。

  (五)交易标的定价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为公司与交易对方在综合考虑加拿大英飞拓当前业务发展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多重因素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出让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的交易对价公平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SHARE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股份购买和出售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买方:Delt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B.V.

  卖方:Infinova International Ltd.

  2.交易标的

  Infinova (Canada) Ltd.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3.交易价格

  (1)交易价格

  卖方从本次股权出让获得的收入(“交易价格”)预计为一亿四千一百三十万美元($141,300,000.00),其中包括:

  ①一亿美元($100,000,000.00)基准购买价(已确定), 由买方现金支付;

  ②一千四百万美元($14,000,000.00),此为约定留存在标的现金(已确定), 由买方现金支付;

  ③三百二十万美元($3,200,000.00),净营运资本调整额(此为根据2021年6月30日审计数据计算的数额,将根据经审计交割日财务报表数据变更),由买方现金支付;

  ④二千四百一十万美元($24,100,000.00)额外的现金,将在交割日前从标的抽取(此为根据2021年6月30日审计数据计算的数额,将根据经审计交割日财务报表数据变更)。

  (2)递延所得税资产补偿

  由于标的拥有以前年度研发投入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交割后第一个大于或等于6个月的部分会计年度(6-12个月)和下一个完整会计年度(12个月)内,通过利用交割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能会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免。据此,买方将给予卖方同等金额补偿。

  4.作为或有赔偿义务部分担保的托管资金

  (1)托管金额来源:交割时,买方应在托管代理人处存入托管资金(从买方应付卖方的金额里扣除),托管金额应存放在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单独账户(“托管账户”)中,并应根据托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管理和支付;

  (2)托管金额:7,000,000美元;

  (3)托管安排:①在达到或超过免赔额以后,支付根据协议条款规定产生的应该由卖方赔付的金额;②如果没有索赔,满12个月后向卖方释放托管金额的50%,18个月后释放25%,24个月后释放25%。如果有索赔,释放金额将相应调整。

  5.交割

  (1)政府审批程序。需要取得加拿大政府和意大利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2)卖方事项

  ①卖方应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已履行或遵守了其在本协议项下所有的责任和誓约,且买方应已收到卖方高管的证明,代表卖方确认此等履行或承诺;

  ②交割前或交割时,卖方应承担或全部清偿所有未偿还的负债(有息负债以及其它协议规定的负债类别),并解除针对任何标的的财产和资产以及标的股份登记的所有产权抵押(允许的产权抵押除外);

  ③交割前或交割时,卖方应促使标的根据适用法律所允许下,抽取所有超过14,000,000美元的现金,以便在此类分配后,标的持有的现金额不超过14,000,000美元。

  (3)交割时,买方应:

  ①使用现金通过电汇向卖方指定账户支付预计购买价格减去托管金额后所得金额;(另外预扣金额965,000美元,交割后90天内对交割日资产负债审计后,比对预计购买价格调整后多还少补结清。)

  ②在托管代理人处存入托管金额,托管金额应存放在托管账户中,并应根据托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管理和支付。

  (4)交割时间和地点

  除非法律另有要求,对标的股份的出售和购买的交割将在所有交割条件得以满足或豁免后的第十个工作日或者双方书面另行商定的其他此等时间的上午10:00点(蒙特利尔时间)(“交割时间”),通过电话、视频会议和/或电子方式交换PDF格式的交割文件(代表标的股份的票证和任何相关股份转让授权书除外)方式进行。

  交割应在交割日的上午12:01点生效(蒙特利尔时间)(“生效时间”)。

  6.协议生效条件

  各方签署协议后,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方能生效。

  7.争议解决安排

  任何一方因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诉讼、请诉、提交仲裁或其他程序,均服从位于多伦多的安大略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并同意就该诉讼、请诉、提交仲裁或其他程序提出的所有索赔要求在安大略省的此类法院中得到审理和裁定。

  8.费用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各方应支付其在谈判、准备和签署协议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法律顾问和其他顾问的费用和支出)。

  (二)《SHARE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股份购买和出售协议》)之附件《NON-COMPETITION AND NON-SOLICITATION AGREEMENT》(《禁止同业竞争及禁止招揽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订方

  (1)Shenzhen Infinova Limited(本节简称“母公司”)

  (2)Swann Communications PTY LTD.(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以下简称“Swann”)

  (3)Delt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B.V.

  2.不竞争和不招揽

  在限制期内、限制业务内、限制地域内,母公司与Swann均特此同意并承诺,不与标的竞争,不影响标的的客户和供应商,不招聘标的的员工。“限制期”是指从交割日开始持续四十个月的时期。限制业务是标的目前从事的业务。限制地域主要是北美、欧洲主要国家、澳大利亚、和亚洲某些国家,中国大陆、印度、和中东(阿联酋除外)不属于限制地域。

  3.例外、不受限制的业务

  如下业务不受限制:

  (1)英飞拓品牌海外业务可以保持原有的业务模式继续经营,但是对销售额有限制;和

  (2)Swann可以保持原有的业务模式继续经营。

  4.管辖法律和管辖地

  本协议根据安大略省的法律和适用于安大略省的加拿大联邦法律制定,并应受其管辖和解释。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股权转让收入资金将用于公司经营和发展。

  (二)除上述协议外,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股东JHL INFINITE LLC(以下简称“JHL”)及刘肇怀先生签署了《Voting Support Agreement》(《投票支持协议》),深投控、JHL及刘肇怀先生承诺:其将于公司召开的任何关于审议表决本次交易及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上以其所持对应的表决票投赞成票。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抓住国家“新基建”和“百城百园”等带来的发展机遇,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大力度地投入到国内业务,公司决定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本次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公平,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Share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股份购买和出售协议》);

  4.《Non-competition and Non-solicitation Agreement》(《禁止同业竞争及禁止招揽协议》)(《SHARE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股份购买和出售协议》)之附件);

  5.《英飞拓(加拿大)有限公司(INFINOVA (CANADA) LTD.)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1]0016005号》;

  6.《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Infinova (Canada) 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估值报告 中企华估字(2021)第6267号》。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出台了支持企业利用债务性融资工具的政策:对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的企业,经同意备案并成功发行,在项目到期偿还本息后,按实际融资额的3.5%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公司符合申报条件,为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的贷款,并将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三项专利权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司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为公司上述贷款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德富先生负责办理上述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关联关系情况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持有公司26.35%的股权,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深投控持有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31.12%股权,高新投小额贷款为高新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高新投担保为高新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高新投小额贷款和高新投担保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贷款方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16961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楼10-25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珲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股权结构:高新投集团持有高新投小额贷款100%股权。

  与公司关联关系:高新投小额贷款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高新投小额贷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担保方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股权结构:高新投集团持有高新投担保46.3356%的股权;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高新投担保27.0686%的股权;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持有高新投担保26.5958%的股权。

  与公司关联关系:高新投担保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高新投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融资业务主要内容

  1.融资方式:公司将名下三项专利权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进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

  ■

  2.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

  3.期限:1年,以实际签署的贷款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

  4.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5.债务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担保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向高新投小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付息方式:按月支付;

  8.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款;

  9.贷款利率:4.96%,以贷款合同实际约定的利率为准;

  10.担保费率:1.0%,以合同实际约定的担保费率为准;

  11.预计融资成本:融资利息为4.96%,担保费率为1.0%,总成本为5.96%,贴息后预计总成本为2.46%(以实际贴息后为准);

  12.贴息方式:贷款到期公司按期还款付息后,由公司向深圳市龙华区政府申请贴息,具体以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实际政策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知识产权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今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控股股东深投控及其控制的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087.58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将知识产权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进行融资并委托高新投担保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通过将知识产权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向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贷款额度,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经营业务。公司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贷款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本事项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会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将知识产权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进行融资并委托高新投担保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德富先生负责办理上述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知识产权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进行融资并委托高新投担保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将知识产权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进行融资并委托高新投担保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9日的9:00~17:00;

  (六)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七、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0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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