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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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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4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公司拟将“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新建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芯瑞达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变更为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8月31日延迟至2024年8月31日,“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4年8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根据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和有关条款变更等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公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4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8月31日延迟至2024年8月31日,“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4年8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4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新建部分,下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芯瑞达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电”),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变更为安徽省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8月31日延迟至2024年8月31日,“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4年8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的顺序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33.2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752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0年8月3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8月31日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将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建成产线数量与投资总额不变,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可以快速增加产能,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和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将“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芯瑞达变更为连达光电,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变更为安徽省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根据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的项目用地协议,该地块面积约18亩,最终供地位置及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目前,用地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原“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本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为新建车间部分的变更,利用现有车间部分已经投产。因实施方式变更,致使项目评价基础与口径等与原有数据产生差异,收益评价不合适。公司拟待全部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再进行收益评价,以保证评价指标与口径的一致性。

  原项目情况如下:

  ■

  拟变更后项目情况如下: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34,884.7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884.75万元,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32,000万元。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相关规划评价等文件尚未获得,公司正在积极申请、办理中。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本次延期募投项目为“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新建车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公司为保证募投项目在新实施地点下的基本建设、设备选型与安装等程序的推进,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原因

  (一)新实施地点可以优化公司产业、技术与工艺布局,主动响应行业技术多格局发展,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近年来,新型平板显示技术及健康智慧照明技术发展迅速,以MiniLED显示技术、植物照明技术的应用终端产品市场渗透率提升加快,技术发展路线呈现多格局、多样化趋势。此外,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涌现,对产线工艺、设备选型提出了新的要求;加之国内制造能力与水平的不断提升,国产设备替代空间扩大,给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本效益提供了机会。故而,顺应未来五至十年的行业发展及趋势,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整合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业、产品、技术与布局,需要统一的、更大的实施空间予以推进。变更新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主动响应行业技术多格局发展,预留更大的规划发展空间与平台,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

  (二)、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对投资进度的影响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但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球生产供应波动,项目设备选型、采购等工作计划延后,加之人员复工及流动限制等致使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比预期有所推迟。

  (三)、新实施地点区位、人才与政策优势更为突出

  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项目用地是连达光电将获得的新的土地资源。连达光电所位于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新一代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和产业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毗邻合肥新桥国际机场,交通优势、人才优势、区位及政策优势更为突出,更有利于区域内研发技术交流与协同,有利于优秀研发人才的引进与稳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募投项目建成后的政策红利,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从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项目延期是保证项目在新实施地点下的基本建设、设备选型与安装等程序推进的必要保障

  募投项目变更新实施地点后,由于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手续程序的影响,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以实现项目效益,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需求及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规划,基于严谨的判断,现拟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8月31日延迟至2024年8月31日,将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4年8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的需要和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二)本次变更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变更涉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公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受让拟实施地点土地,公司将另寻合适用地用于项目建设。此外,新实施地点的项目建设相关审批程序的进度,对项目整体进度亦会产生影响。为此,公司将科学精心全力组织,争取项目如期建设、早日投产。

  五、本次变更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海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募集资金仍然用于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中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43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购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收回本金5,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932,602.74元。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及其他相关要求,公司近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固定收益凭证,具体情况如下:

  ■

  三、 审批程序

  公司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五、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七、 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含本次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3,50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额度。

  八、 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2、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4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41,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2,504,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转增股本42,50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4,184,000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7月9日实施完毕。综上,公司股本总额由原14,168万股增加至18,418.4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168万元增加至18,418.40万元。

  因此结合上述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章程等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48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1)截至2021年10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1.00: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提案 2.00:审议《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提案3.00: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4.0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2、4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3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0月13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51-68103780,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zqb@core-reach.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晓婷

  电话:0551-62555080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3

  2、投票简称:芯瑞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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