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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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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滨海能源;代码:000695)于2021年9月28日、2021年9月29日、2021年9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以上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41)《关于公司控股权转让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2020-042),为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公司控股权的转让工作。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1-03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京津文化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4,429,5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是否获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由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需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公开征集受让方,因此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转让程序完成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可能导致滨海能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21年7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得批复的公告》(2021-032),京津文化将持有的44,429,5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在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进行转让的事项已获得天津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文改办”)批准。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得以实施,可能导致滨海能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京津文化正在按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公开征集转让的具体方案,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转让程序完成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1-034),京津文化已正式向文交所提交《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本次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26日)。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正式披露公告》(2021-037),京津文化已正式向文交所提交《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本次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26日)

  2021年9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2021-038),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信息正式披露期内,共有1家意向受让方向文交所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并足额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京津文化将组织专业中介机构协助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受让方并与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经综合评审,如最终没有产生有效意向受让方,京津文化将继续启动公开征集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津文化正组织专业中介机构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需获得文改办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是否能够获得文改办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转让如涉及政府审批事项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在股票异动期间,京津文化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应告知的重大事项。

  3、经查询,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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