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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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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71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9月27日、2021年9月28日、2021年9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重大风险提示:

  1、截至2021年9月29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57.35倍,高于公司所属相关行业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9月27日、2021年9月28日、2021年9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1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东阳光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58号),公司拟向关联方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超过51.41%股权(以下简称“重大资产出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沟通,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若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预计将在2021年10月31日前披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编制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草案。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或需要澄清、回应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风险

  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9月27日、2021年9月28日、2021年9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截至2021年9月29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57.35倍,高于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行业静态市盈率46.5倍、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行业静态市盈率46.7倍、医药制造业的行业静态市盈率38.3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并最终由各方在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确认,该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70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拟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转让公司所持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超过51.4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初步研究和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58号)。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1年9月1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7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逐步落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并完善,公司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6日发布的《东阳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临2021-60号)、《东阳光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临2021-61号)、《东阳光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临2021-65号)。

  根据《问询函》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及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发布的《东阳光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临2021-67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待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确定并完成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如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编制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并最终由各方在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确认,且后续尚需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或网站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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