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9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1-050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判决,公司控股子公司获得胜诉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借款本金3,904万元及相关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案件所涉及借款本金全额计提贷款减值准备,本次判决及后续的执行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滨州经济开发区博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海小贷”或“原告”)因与多位债务人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一、近日博海小贷收到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鲁1691民初1078号、(2020)鲁1691民初1079号、(2020)鲁1691民初1080号),法院对原告与债务人王勇、耀阳商贸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具体内容如下:

  (一)王勇案((2020)鲁1691民初1079号)

  1.案件基本情况

  王勇自2020年1月19日至4月28日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向原告累计借款1,665万元。合同约定,借款月利率1.68%,逾期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100%。王勇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博海小贷向法院提起诉讼。

  各方当事人情况:

  原告:博海小贷;

  被告:王勇及相关保证人等。

  2.判决情况

  法院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王勇偿还博海小贷借款本金1,665万元及利息;

  (2)王勇偿还博海小贷支付的诉讼保全担保费17,957元;

  (3)保证人滨州市耀阳商贸有限公司(简称“耀阳商贸”)、曹敏对上述判决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耀阳商贸股东王新军对耀阳商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驳回博海小贷其他诉讼请求。

  (二)王勇案((2020)鲁1691民初1080号)

  1.案件基本情况

  王勇自2020年5月26日至7月10日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向原告累计借款共计1,609万元。合同约定,借款月利率1.68%,逾期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100%。王勇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博海小贷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诉讼过程中,王勇及保证人曹敏、孙云星被羁押,部分被告开庭传票无法送达,为保证该案尽早顺利开庭,保障博海小贷合法权益,经与法院沟通,博海小贷继续起诉耀阳商贸等其他被告,并保留追究王勇等被告责任的权利。

  各方当事人情况:

  原告:博海小贷;

  被告:耀阳商贸及其他相关保证人等。

  2.判决情况

  法院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耀阳商贸、赤峰市拓扑轻奢酒店有限公司云星智选假日酒店分公司(简称“拓扑酒店云星智选”)偿还博海小贷借款本金1,609万元及利息;

  (2)耀阳商贸、拓扑酒店云星智选偿还博海小贷支付的诉讼保全担保费16,415元;

  (3)耀阳商贸股东王新军对耀阳商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拓扑酒店云星智选在上述1、2项款项最高额5,020万元内承担责任,若其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由赤峰市拓扑轻奢酒店有限公司(简称“拓扑酒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拓扑酒店股东孙雨薇对拓扑酒店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驳回博海小贷其他诉讼请求。

  (三)耀阳商贸案((2020)鲁1691民初1078号)

  1.案件基本情况

  耀阳商贸于2020年1月13日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向原告借款共计150万元。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1.68%,逾期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100%。耀阳商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博海小贷向法院提起诉讼。

  各方当事人情况:

  原告:博海小贷;

  被告:耀阳商贸及相关保证人等。

  2.判决情况

  法院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耀阳商贸偿还博海小贷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

  (2)耀阳商贸偿还博海小贷支付的诉讼保全担保费5,086元;

  (3)保证人王勇、曹敏对上述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耀阳商贸股东王新军对耀阳商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驳回博海小贷其他诉讼请求。

  二、博海小贷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对博海小贷与债务人之一班忠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债务人班忠东向博海小贷偿还借款本金480万元,利息483,840元及逾期利息,向博海小贷支付诉讼保全担保费5,086元,判令相关保证人等对上述判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博海小贷获得胜诉。公司已于2021年8月31日发布的《渤海汽车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该案件判决情况。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上述案件所涉及借款本金全额计提贷款减值准备,本次诉讼的判决及后续执行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