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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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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中证可持续发展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博时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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