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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7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9月24日,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苑东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号”《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9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3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34,79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2,091,740.5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2,700,659.41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568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9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苑东生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苑东生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家裕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政策、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调整,将资金投入到有迫切需求的研发和创新领域,有利于提高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 :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下亦称“原募投项目”)6,1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向全资子公司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德药业”)增资并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项目”(以下亦称“新增募投项目”);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调整“药品临床研究项目”内部子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药品临床研究项目”之“沙库巴曲缬沙坦钙钠片临床研究项目”、“EP-0042T临床研究项目”、“EP-0001C临床研究项目”3个子项目全部未使用募集资金2,500.00万元,用于 “药品临床研究项目”之“优格列汀片临床研究项目”;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1年9月24日,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苑东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号”《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9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3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34,79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2,091,740.5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2,700,659.41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56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8月31日,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和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公司拟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6,100.00万元用途,用于对全资子公司硕德药业增资并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项目”,新增募投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10,905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100.00万元,剩余部分由硕德药业自筹解决;公司拟调整“药品临床研究项目”内部子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 “沙库巴曲缬沙坦钙钠片临床研究项目”、“EP-0042T临床研究项目”、“EP-0001C临床研究项目”3个子项目全部未使用募集资金2,500.00万元,用于 “药品临床研究项目”之“优格列汀片临床研究项目”,“药品临床研究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未变。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具体情况

  1、原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备案编号:川投资备【2019-510109-27-03-337613】JXQB-0065号)。 项目总计划投资额6,100.00 万元,建设周期计划为24个月。本项目主要在全国各区域建设办事处共40个,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办事处办公用房,同时对所有租赁的办公用房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并购置办公仪器设备和软件,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并开展市场推广,建立一个覆盖全国重点城市的营销体系。

  截至 2021 年 8月 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实际投入,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100.00万元、利息及理财收益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进行现金管理。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近年来,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药行业仍然处于政策密集推广的阶段,对整个医药行业格局产生深远影响。特别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来,国家已组织了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前已实现国家、省际联盟和省级多层次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的常态化管理,对医药企业的市场准入和销售模式带来较大的影响。

  为了顺应国家医药产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变革,在营销方面,公司重点加强以流程管理为主线的精细化终端管控体系建设,抓住机遇积极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有富马酸比索洛尔片等5个产品中选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同时公司以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为契机,提升二、三终端覆盖以及网路渠道覆盖,积极完善商业分销体系建设。在推广活动方式方面,新冠疫情反复对公司营销人员线下开展活动造成较大影响,公司营销人员已逐步掌握了在线上开展营销活动的技能并取得了良好的推广效果,因此,建立传统的线下办事处开展销售推广活动,一方面投入大、不灵活;另一方面已不符合当前政策趋势,也不是公司当前营销发展的工作重点。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布局,公司将加快研发创新和国际化战略实施步伐。公司持续保持较高比例研发投入,加快创新药的布局,公司创新药的项目储备增多、临床进度加快推进;在国际化方面,原料药国际化持续拓展,制剂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

  综上,由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开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改变,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布局以及营销中心的工作重点,公司拟取消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将募集资金投向“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项目”。 上述变更将更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加快国际化战略的推进,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3、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

  ■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0,905.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6,1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硕德药业自筹解决。新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项目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本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对公司的影响及主要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苑东《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硕德药业投资建设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及高端化学药制剂产业化项目的公告》(2021-005号)。

  (3)本次向硕德药业增资并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说明

  鉴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硕德药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硕德药业增资6,100.00万元(最终以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和理财收益之和为准)用于该募投项目实施,其中:5,000.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剩余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硕德药业的注册资本将由80,000.00万元增加至85,000.00万元。硕德药业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4)本次向硕德药业增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硕德药业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硕德药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资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5)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设立新增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将从原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后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硕德药业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药品临床研究项目”募集资金内部结构调整具体情况

  1、原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药品临床研究项目”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备案编号:川投资备[2019-510109-27-03-336010]JXQB-0058号)。 本项目总投资为12,116.00万元,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1,40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 60 个月。本项目主要是推进公司麻醉镇痛、心血管、抗肿瘤和糖尿病等5个重大疾病领域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及获批前的相关药学及注册相关研究工作。本项目的临床试验拟委托专业的临床试验机构或者医院开展,项目实施地点由具体受托开展临床试验机构或医院决定。

  截至 2021 年 8月 31日,“药品临床研究项目”的5个子项目研发进展及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内部结构调整的原因

  随着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等行业政策的推进,医药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决定加快创新转型和国际化战略实施步伐,合理调整现有产品结构,坚决清理和淘汰低壁垒、低商业价值的仿制药,将研发重点聚焦于麻醉镇痛、儿童用药、糖尿病等重点领域,以锁定优势赛道领域,加快创新药和国际化制剂等的研发进程,充分发挥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从产品市场竞争格局看,公司再投入资金推进沙库巴曲缬沙坦钙钠片、EP-0042T 、EP-0001C 3个项目的研发工作,取得药品批件后已经较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公司决定终止上述3个研发项目并将未使用募集资金2,500.00万元用于1类新药优格列汀片的III期临床,加快优格列汀片的研发及产业化进程。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后的实施风险

  1、药品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较大。根据国内外相关药品研发的法规要求,药品注册一般需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实验、申报、审评与审批等阶段后方可上市。药品能否上市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的投产及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的,并进行了可行性分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服务规模、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研发实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开拓新市场和抵御市场风险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项目从论证到实施、再到建成投产需要较长时间,政策环境、市场规模、投资成本等可能发生变化,存在着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建成后不能完全达到 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政策、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总体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审议程序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6,100.00万元用途,用于对全资子公司硕德药业增资并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项目”;同意调整“药品临床研究项目”的内部子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沙库巴曲缬沙坦钙钠片临床研究项目”、“EP-0042T临床研究项目”、“EP-0001C临床研究项目”3个子项目全部未使用募集资金2,500.00万元,用于 “药品临床研究项目”之“优格列汀片临床研究项目”,“药品临床研究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未变。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意见、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研发创新和国际化战略实施步伐,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新药项目的研发进度,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政策、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调整,将资金投入到有迫切需求的研发和创新领域,有利于提高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8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2日

  至2021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1年 10 月 9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行政楼4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

  邮编:611731

  电话:028-86106668

  传真:028-87826048

  联系人:李淑云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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