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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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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3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厂土地收储补充协议完成签署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广州厂土地收储的议案》(详情请见2020年11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公司广州厂土地收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0-075号公告)。

  2020年12月9日,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与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0-076号公告)。

  2020年12 月18 日,公司收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支付的本次土地补偿款240,868,487.5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零捌拾陆万捌仟肆佰捌拾柒元伍角),该笔款项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4.3.1条所约定的第一笔补偿款,占该协议约定补偿款总金额的40%,即602,171,218.75元×40%= 240,868,487.5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0-077号公告)。

  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广州厂土地收储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8月5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1-050号公告)。

  二、土地收储进展情况

  2021年9月24日,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与公司完成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穗开土发储合同〔2021〕717号(征122号)〉(补充协议内容可见公司2021年8月5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1-050号公告)。

  三、风险提示

  土地收储补偿款的支付为分期支付,且约定了支付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若双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相关各项工作,存在约定时间内不满足支付的可能,存在公司将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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