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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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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优加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华夏优加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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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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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募集期间净认购资金1,222,706,830.52元已于2021年9月23日划入基金托管专户,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402,733.81元将至下一银行结息日后全部划入基金托管专户。

  ②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上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多瑞医药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多瑞医药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27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多瑞医药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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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平安银行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自2021年9月24日起,投资者可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办理华夏周期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周期驱动混合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626,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627)和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ETF发起式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605,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606)的认购业务。

  平安银行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平安银行的规定为准,平安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上述基金的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咨询渠道:

  (一)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平安银行网站:bank.pingan.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自2021年9月24日起,投资者可在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4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各基金业务开放情况及业务办理状态遵循其具体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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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开放相关业务的时间、投资者可办理基金业务的类型遵照基金实际业务开放情况及本公司相关公告执行,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如上述基金处于封闭运作期、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 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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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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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9月24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合并进行限制,即自该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如投资人的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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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至基准日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的基金份额为0,本次仅对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实施分红。根据《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0.036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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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9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运作期,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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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岁末及2021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0〕34号)的安排,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7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1年9月29日、2021年9月30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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