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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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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十一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1-63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十一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一)》。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一)》。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二)》。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二)》。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1-64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1.公司或本公司:指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海马汽车有限: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3.海马销售:指海马汽车有限的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2021年9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与其全资子公司海马销售签订《增资协议》,海马汽车有限以其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58,000万元对海马销售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海马销售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3,000万元。

  2.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一)》。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89号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51604089H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马销售资产总额为76,147.73万元,负债总额为128,926.11万元,净资产为-52,778.3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6,571.79万元,利润总额为-1,203.98万元,净利润为-14,209.1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海马销售资产总额为73,768.47万元,负债总额为128,641.86万元,净资产为-54,873.39万元。2021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6,588.97万元,利润总额为-2,095.01万元,净利润为-2,095.01万元。

  9.增资方式:海马汽车有限以其自有货币资金出资。

  10.经查询,海马销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海马销售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

  2.海马汽车有限以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伍亿捌仟万元整(¥:580,000,000.00元) 对海马销售进行增资。

  3.本次增资完成后,海马销售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陆亿叁仟万元整(¥630,000,000.00元)。

  4.本次增资所涉及的税款和费用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5.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海马销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营销业务开展需要,海马汽车有限对海马销售实施本次增资。本次增资有利于海马销售进一步提升营销业务能力,同时,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1-65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1.公司或本公司:指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海马汽车有限: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3.兰马实业:指海马汽车有限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兰马实业有限公司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2021年9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与其全资子公司兰马实业签订《增资协议》,海马汽车有限以其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对兰马实业进行增资495,030,660元,其中:495,000,000元作为实收资本,30,660元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兰马实业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6,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01,000,000元。

  2.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郑州兰马实业有限公司

  2.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689号海马技术中心1楼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K5FYG77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商务秘书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8.兰马实业于2021年9月2日成立,暂无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9.增资方式:海马汽车有限以其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出资。

  10.经查询,兰马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兰马实业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元)。

  2.海马汽车有限以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人民币肆亿玖仟伍佰零叁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495,030,660.00元) 对兰马实业进行增资。其中肆亿玖仟伍佰万元整(¥: 495,0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金,剩余叁万零陆佰陆拾元整(¥:30,660.00元)作为资本公积金。

  3.本次增资完成后,兰马实业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伍亿零壹佰万元整(¥501,000,000.00元)。

  4.本次增资所涉及的税款和费用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5.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兰马实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拟对其子公司增资所涉及海马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鲁正信评报字(2021)第Z132号),评估对象为海马汽车有限相应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海马汽车有限拟对兰马实业进行增资所涉及的相关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8月31日。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对委估房屋构筑物采用成本法评估,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

  经实施现场调查、市场调查、询证和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海马汽车有限拟对兰马实业增资所涉及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市场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为:495,030,660元。

  五、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业务开展及资产配置需要,海马汽车有限对兰马实业实施本次增资。本次增资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并可优化相关资产配置,同时,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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