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子公司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上友嘉”)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简称“北京银行”)于日前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0697337-001),天上友嘉为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0697337)(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之债务提供不超过 8,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已履行天上友嘉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4年 12 月 29 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珠津工业区珠津1街3号凯撒工业城
4、法定代表人:郑合明
5、注册资本:95,666.5066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多媒体文化产品设计制作;文学剧本创作;影视策划;影视文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物业的出租;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游戏软件的技术开发;设计、生产、加工服装(皮革服装,特种劳动保护服装)、服饰、皮鞋、皮帽、皮包;服装、皮鞋、皮帽、皮包的批发、零售(新设店铺应另行报批)、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被担保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天上友嘉为凯撒文化的控股子公司,凯撒文化持有其 95%股权。
8、凯撒文化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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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金额:担保债务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公司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主债务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坚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反担保)的实际总额714万元。不存在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的30%、单次担保金额超过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0%的情形。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