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9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1年8月18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17:00止。经统计,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14,447,371.56份有效基金份额出席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占权益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基金总份额份的50.09%。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本次会议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

  14,447,371.5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关于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的100%,达到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上述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上述费用均由基金资产列支。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9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一)转型时间及法律文件修订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变更基金名称,调整基金份额,删除基金份额发售、基金备案的相关内容,增加有关基金转型、历史沿革及存续的相关内容,并根据转型后的产品特点对申购与赎回、基金投资等内容进行修订。此外,基金管理人还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原基金合同进行了其他必要补充与修订等内容,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关于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方案说明书》(见备查文件《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附件四)。

  基金管理人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建信纳斯达克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建信纳斯达克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及据此更新的《建信纳斯达克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生效日为本次大会决议生效日。

  四、关于美元现汇网上交易的说明

  本基金网上交易暂不支持美元现汇的申购、定投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3日

  建信纳斯达克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建信纳斯达克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1年9月23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