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9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8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10:30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同意参股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增资方案,并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后,仍保留公司对青海锦泰的后续的优先认购权,且本次新增股东享有的权利公司同时享有。公司持有青海锦泰股权比例将由16.67%下降至9.88%。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同意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否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14:30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9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并放弃

  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新股份”)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为改善盈利能力、加快业务发展,公司参股子公司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锦泰”)拟进行增资扩股,公司同意青海锦泰本次增资方案,并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后,仍保留公司对青海锦泰后续的优先认购权,且本次新增股东享有的权利公司同时享有。公司持有青海锦泰股权比例将由16.67%下降至9.88%,具体如下:

  ■

  由于该事项涉及市场热点,同时为了充分体现整体股东的综合意见,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各增资方基本情况

  1、增资方一

  名  称: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26285914J

  法定代表人:高月静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21,976.88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04月05日

  经营范围:吸附及离子交换树脂、新能源及稀有金属提取分离材料、固相合成树脂、层析树脂、核级树脂和生物医药酶载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吸附、交换分离系统装置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管道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不含特种机械设备)、化工设备和机电设备的安装及系统集成;吸附分离应用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和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10%以上):寇晓康持有25.02%股份、田晓军持有15.56%股份、高月静持有13.24%股份,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寇晓康。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增资方二

  名  称: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0MA758MPL9E

  法定代表人:傅利华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东滩村文化路南28号2-8号商铺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日

  经营范围:锂矿及伴生矿产品的采选、生产和销售,钾盐、锂盐、硼、镁等盐湖资源开发及相关产品加工、生产和销售,氯化钾肥、硫酸钾肥、硫酸钾镁肥、颗粒钾肥、碳酸锂、氯化锂等产品采选、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良彬。

  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增资方三

  名  称: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4358477D

  法定代表人:王长荣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0号3号楼15层1506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86,518.48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4月17日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工程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王飘扬持有27.5%股份,同时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增资方四

  名  称: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8782097N

  法定代表人:郭翥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998.89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高档纸及纸板(新闻纸除外)、新型电容薄膜、高阻隔膜、多功能膜、镭射膜、镭射纸,铝箔纸、铝箔卡的开发、生产、加工;自产产品,上述同类产品、纸张及纸制品、食用农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含网上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包装设计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天然生物肥料、有机饲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土壤改良;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2.27%股份、王丹持有9.76%股份。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上海顺灏股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增资方五

  名  称: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226882472D

  法定代表人:金生光

  地  址:西宁市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14楼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69,962.32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3月18日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高等级公路养护、交通工程养护及设施维修、桥梁中大修、隧道加固与维修、公路路面养护;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土地整理;场地拆迁(不含爆破);绿化工程施工;河道治理;生态环境治理。(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金生光持有21.33%股份、金生辉持有8.49%股份、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50%股份。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生光。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增资方六

  名  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和昌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FUU8X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恒泰华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H0104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主要股东: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60%股份、珠海横琴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0%、恒泰华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和昌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郝丹。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和昌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和昌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1、名  称: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0710559116R

  3、住  所:青海冷湖行委巴仑马海湖湖区西侧

  4、法定代表人:李玉龙

  5、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6、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2004年1月17日

  8、经营范围:钾盐的开采(有效期至2030年04月30日)、销售,钾肥、氯化钾肥、硫酸钾肥、硫酸钾镁肥、颗粒钾肥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碳酸锂、氯化锂、老卤、尾液、硼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用化肥生产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仪器仪表、化学合成材料、化学试剂(除专控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外)、实验室耗材、塑料制品的销售,消防器材及产品的销售,涂料、PVC塑料管的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报数据已经青海知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1半年报数据未经审计。

  10、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公司已将持有的青海锦泰16.67%股权质押给青岛博扬基业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公司与深圳科恩斯实业有限公司债务纠纷事项,公司持有的青海锦泰16.67%股权已被司法冻结。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响应国家西部开发大战略和新能源发展战略,打造世界级盐湖基地,加速巴伦马海盐湖资源开发。参照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021年4月6日出具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确定收购业绩补偿金额事宜涉及的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041号),青海锦泰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

  261,962.22万元。经参与增资各方当事人协商沟通,青海锦泰投前估值人民币27亿元.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公司同意青海锦泰增资并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考虑,青海锦泰主要经营业务为钾盐的开采、销售,钾肥、氯化钾肥、硫酸钾肥、硫酸钾镁肥、颗粒钾肥的生产加工及销售。青海锦泰本次增资将引进战略投资14.5亿元,同时实施债转股金额4.04965亿元,共计18.54965亿元,有利于提高青海锦泰核心竞争力,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也将大大改善公司今后的盈利能力。

  公司放弃本次对青海锦泰增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青海锦泰仍为公司参股企业,本次放弃增资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同意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本次同意青海锦泰增资并放弃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考虑,青海锦泰本次增资将引进战略投资有利于提高其核心竞争力,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也将大大改善公司今后的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28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同意青海锦泰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29日(8:30~12:00和14:00~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4、516单元),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4、516单元

  联系人:刘公直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86922886

  联系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箱:dongsh @szsunrisene.com

  邮编:518023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6,投票简称:兆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有效期限: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