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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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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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和网站(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1年9月3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17:00止。2021年9月2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9月3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53,716.92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6,890.2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06%,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和《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26,890.23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上述表决结果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基金法》和《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大会决议自2021年9月22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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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9月22日计票并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即基金管理人持续运作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A信用债(1-3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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