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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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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通知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082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于2021年5月26日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021年9月22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管理人通过与各方协商,并经桂林中院指导,拟定于2021年10月9日召开东方网络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召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本次会议定于2021年10月9日(星期六)上午10:00召开

  (提示:因安检、签到等原因,现场参会人员请务必提前30分钟到场)

  二、会议地点

  本次会议地点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2号法庭(桂林市七星区毅峰路19号)

  三、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列席人员: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代表、重整投资人代表、东方网络代表、东方网络职工代表、其他特邀嘉宾

  四、会议主要议题

  1.管理人作《关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状况的报告》。

  2.核查债权;

  3.审议并表决《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详见《关于提请审议〈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议案》及附件;

  4.关于推荐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继续担任东方网络重整案件管理人的议案。

  五、表决方式

  (一)管理人向全体债权人通过邮政EMS快递、电子邮件或者现场直接送达本次债权人会议材料时,会将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一并送达给债权人。债权人可以选择在会议正式召开前,提前表决并在表决票上亲笔签名(适用于自然人债权人)、加盖债权人印章(适用于单位债权人)后,将表决票邮寄或者直接送达给管理人;

  (二)债权人也可在会议当天现场将表决票提交给管理人;

  (三)特别提示

  1.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核查仅就债权本金以及截止2021年5月26日的债权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如有)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直接适用作为东方网络进入重整程序后的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果,进入重整程序后的债权人会议不再就该部分重复核查。但2021年5月27日起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方网络重整申请之日止期间的债权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如有),管理人将自动补充计算,补充计算结果提交重整阶段的东方网络债权人会议补充核查。

  2.债权人就《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所投的表决意见为“同意”的表决票,在东方网络进入重整程序后继续有效。东方网络进入重整程序后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作修改或者虽有修改但该修改对相应债权人没有不利影响的,本次投“同意”票的相应债权人不再重复投票,本次“同意”的表决意见直接作为东方网络重整阶段的债权人会议第一次表决以及第二次表决(如有)的表决意见。

  六、参会注意事项

  (一)根据法院安保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请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出示健康码、通行码,否则将无法通过诉讼通道的安检,无法参会。

  (二)管理人工作人员将在安检处等候,指引债权人前往会场。

  (三)出席人员未按会场要求签到,或未提交真实、充分的参会人员资格证明,或债权人对代理人授权不明确的,管理人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或者视为其未出席,或者其现场所填表决票无效。

  (四)为确保会议平稳有序进行和统计表决准确,会议正式开始后,管理人可不再接受迟到债权人签到、入场。

  东方网络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勤、王心卓

  联系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3号红璞礼遇酒店十五楼

  联系电话:18290021503(赵)、15078930199 (王)

  电子邮箱:xzwang0320@163.com

  邮政编码:541004

  七、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桂林中院申请破产重整,截至本公告日,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即如果公司本次预重整成功,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6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4.在预重整程序结束后,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业绩表现。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083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预重整管理人关于召开预重整案

  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于2021年5月26日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

  管理人经与各方协商,并经桂林中院指导,拟于2021年10月9日召开东方网络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拟定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内容进行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管理人

  (二)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至2021年10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六)会议地点: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2号法庭(桂林市七星区毅峰路19号)。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预重整案出资人组提案编码表如下:

  表一:本次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提案编码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8点30分至下午17点30分。

  (三)登记方式:

  电子邮箱:wsq1991905@126.com

  传真:0513-69880410

  注意事项:未按上述规定进行现场会议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本次现场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要求

  1、出席本次出资人会议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

  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2、出席本次出资人组的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和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

  3、根据法院安保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出示健康码、通行码,否则将无法通过诉讼通道的安检,无法参会。

  4、因安检、签到等原因,现场参会人员请务必提前30分钟到场。

  七、特别提示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的,在东方网络进入重整程序后继续有效。东方网络进入重整程序后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如对东方网络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未做修改或者虽有修改但该修改对东方网络出资人没有不利影响的,东方网络的出资人组不再重复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进行再次表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通过”表决结果直接作为重整程序中《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出资人组会议表决结果。

  八、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进程另行进行。

  (三)会议联系人:王宋琪、赵勤、王心卓

  联系电话:0513-69880410、18290021503、15078930199

  联系传真:0513-69880410

  电子邮箱:wsq1991905@126.com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异地股东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附件 1:

  回 执

  截至2021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本次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量:        股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0月8日上午9:15至 2021年10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4: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鉴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出资人有权对《重整计划(草案)》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内容进行表决。因此,管理人特将《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有关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整理成本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鉴于东方网络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均已陷入困境,如果东方网络破产清算,现有财产将无法满足各类债务的清偿,出资人权益为零。为挽救东方网络,避免退市和破产清算的风险,出资人应和债权人共同努力,共同分担实现东方网络重整的成本。因此,本重整计划安排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本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东方网络出资人组由截至出资人组会议之股权登记日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方网络股东组成。上述股东在出资人组会议之股权登记日后至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承继人。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以东方网络现有总股本753,778,212股为基数,按每100股转增69.38413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共计转增523,002,515股股票。转增后,东方网络总股本将增至1,276,780,727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专项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及清偿东方网络债务。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523,002,515股股票,其中:部分股票按照5.2元/股的价格采用以股抵债的方式按本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受偿方案,专项用于清偿东方网络的债务,预计用于抵债的股票约为306,342,584股(含预留的抵债股票数。最终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以股抵债后剩余股票(含预留抵债股票实际未能使用而剩余部分以及债权人放弃受领的提存抵债股票部分。下同)在不超过261,501,257股(含本数)的部分由重整投资人以0.6元/股的对价受让,重整投资人作为受让股票条件所支付的货币对价,专项用于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支付重整费用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以股抵债后剩余股票超过261,501,257股(不含本数)的部分由东方网络选择注销或者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变现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重整投资人承诺:

  1.东方网络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三个会计年度(执行完毕之日的下个自然年度为第一个会计年度),东方网络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合计不低于2.5亿元。如未能实现的,重整投资人将在第三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补足差额部分。

  2.重整投资人本次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

  按照上述方案转增完成后,东方网络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本次重整而减少。在重整完成后,东方网络的基本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并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东方网络股票将成为真正有价值的资产,有利于保护广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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