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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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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湖南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53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湖南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主办,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协办的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活动安排,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本次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周五)14: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热忱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55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鹏举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名,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此次拟以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位于惠州市潼湖生态智慧区约7.8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事项,用于建设科力尔电机与驱控系统生产研发总部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办理本次土地使用权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54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李伟先生、唐新荣先生、汪存兵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8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7%)的股东李伟先生计划在2021年10月22日至2022年1月22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2、持有公司12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7%)的自然人股东唐新荣先生计划自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2月2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3、持有公司52.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的自然人股东汪存兵先生计划自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2月2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现任董事李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7%。自然人股东唐新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7%。唐新荣先生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18年11月12日届满离任,届满离任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自然人股东汪存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3%。汪存兵先生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于2018年3月26日离任,离任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特别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2、减持期间如遇公司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触及不能减持的人员则不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前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相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公司在前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未能履行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则违规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首次公开发行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1)将本着价值投资,长线投资的目的,鼎力支持公司发展壮大。

  (2)本人持股限售期满两年内减持的,除履行本次公开发行中作出的各种锁定和限售承诺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外,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且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以上承诺事项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且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无效。

  (5)如违反上述承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汪存兵先生关于原平顶山科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承诺函相关内容

  (1)全体合伙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合计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2)全体合伙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3)任一合伙人在有减持计划相关安排时,须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公司证券部报备其减持计划,在公司证券部确认符合相关减持承诺及规则的前提下,方可实施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李伟先生、唐新荣先生、汪存兵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李伟、唐新荣、汪存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1-05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产能,发挥规模化生产优势,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位于惠州市潼湖生态智慧区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科力尔电机与驱控系统生产研发总部项目,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办理本次土地使用权交易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购买土地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情况

  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理委员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土地面积约为7.8万平方米,购买总金额预计不超过9,000万元(最终金额和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性质主要为工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出让年限为 50 年。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需要,本次拟购买的土地将作为科力尔电机与驱控系统生产研发总部项目用地。公司将借助潼湖生态智慧区的区位优势、产业资源、配套设施等,打造人工智能工厂、自动化科技园区及设计研发中心,以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产能提升和自动化升级,进一步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增强数字化服务能力,从而推动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决策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挂牌交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风险。

  2、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及后续投资建设,在未来长期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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