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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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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1-050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阿拉尔市领先商业楼12楼新农开发董事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召开以网络投票方式召开,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1年9月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唐建国、王进能、汪芳,独立董事崔艳秋、吴明、欧阳金琼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王建峰、张萍萍、李军华、李小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吴天昊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明、付立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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