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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4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申力、李颖、张科孟、杨林、张清回避表决。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下午2: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13楼多功能厅,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本协议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2、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尚可取得,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取得建设用地的风险。

  3、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期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签订《英威腾华南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自筹资金在中山市三角镇内购买面积约为133.84亩的工业用地地块用于投资建设英威腾华南区产业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11.5亿元人民币,目标是打造本项目作为英威腾的华南地区核心产业基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英威腾华南区产业基地项目。

  (2)土地情况:中山市三角镇工业用地,面积约为133.84亩,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以招拍挂方式取得。

  (3)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11.5亿元人民币。

  (4)项目投资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周期为36个月,建筑面积约26.8万平方米,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地块面积约66.23亩,主要建设生产楼、研发办公楼等;二期地块面积约67.61亩,将承接英威腾华南区域的加工制造业务和承载华南区域各主要子公司研发中心,并扩展部分自制业务等。

  三、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华南生产基地为租赁的宝安福永工厂,根据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将进一步扩展前海合作区发展空间,宝安福永工厂所处位置预计在扩容范围周边,未来福永工厂将面临后续能否持续租赁的问题;同时,福永工厂还面临用工困难、空间受限、厂房使用成本不断上涨导致成本费用不可控等问题,公司考虑福永工厂非自有物业,在管理和经营投入等方面无法长效规划,结合英威腾整体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及业务特征,经充分论证和评估,以自主新建厂房用于替换现有宝安福永工厂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的生产基地。

  公司目前打造本项目作为英威腾的华南基地核心产业基地,承接英威腾华南区域的加工制造业务和承载华南区域各主要子公司研发中心,并扩展部分自制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制造水平,满足公司未来华南地区业务发展的产品供、产、销、研的整体综合需求。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制造水平,满足英威腾在华南区域的产品生产制造,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生产基地建设周期较长,过程中可能出现地方政策、用工不到位、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业务发展不达预期等导致投入产出比和实际效用性不达预期的风险;由于自建厂房的整体运营成本相对固定,未来可能出现业务增长不达预期导致产能过剩、增加公司运营成本的风险。

  (2)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尚可取得,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取得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英威腾华南区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

  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深圳市英威腾兴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威腾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总价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受让英威腾兴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动汽车驱动公司”)1.33 %的股权(对应电动汽车驱动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单价为1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公司持有电动汽车驱动公司52.33%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申力、李颖、杨林、张清、张科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黄申力: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2010219********11,公司董事长、总裁、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深圳市英盛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英盛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法人。经查询,深圳市英盛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

  深圳市英威腾兴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英威腾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3、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

  经查询,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交易标的为英威腾兴持有的电动汽车驱动公司1.33%的部分股权,该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约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四、定价依据

  公司受让英威腾兴持有电动汽车驱动公司1.33%的股权,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确定电动汽车驱动公司1.33%股权交易对价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情形。

  五、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

  英威腾兴同意以1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1.33%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英威腾须将股权转让款支付到英威腾兴指定银行账户。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采用现金方式,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投资带来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七、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电动汽车驱动公司部分股权的目的在于推进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布局,进一步促进电动汽车驱动公司的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受让股份后,控股子公司电动汽车驱动公司能否增强自身拓展市场的竞争实力,获得更多订单,取决于其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和产品技术水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电动汽车驱动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有利于推动控股子公司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从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黄申力、深圳市英盛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看好的行为,有利于推动控股子公司业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事项,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

  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深圳市英威腾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威腾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总价不超过人民币480万元的价格受让英威腾祥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动汽车充电公司”)9.4118%的股权(对应电动汽车充电公司注册资本480万元,单价为1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公司持有电动汽车充电公司54.8235%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受让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

  深圳市英威腾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英威腾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3、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

  经查询,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交易标的为英威腾祥持有的电动汽车充电公司9.4118%的部分股权,该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约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5、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公司受让英威腾祥持有电动汽车充电公司9.4118%的股权,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确定电动汽车充电公司9.4118%股权交易对价为不超过人民币480万元。

  四、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

  英威腾祥同意以1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充电技术有限公司9.4118%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自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英威腾须将股权转让款支付到英威腾祥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涉及受让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采用现金方式,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其他投资带来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受让股权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公司部分股权的目的在于推进充电公司拓展业务布局进度,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促进充电公司的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受让股份后,控股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公司能否增强自身拓展市场的竞争实力,取决于其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和产品技术水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少数股东股权有利于控股子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13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上述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告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06。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会议联系方式和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肖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3535413

  邮箱:sec@invt.com.cn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4

  2、投票简称:“英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tl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至2021年9月16日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13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申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0,838,05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0560%。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8,125,55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6960%。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12,50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60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649,35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4843%。

  2、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情况: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辛然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在征集期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5日)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在征集时间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股东授权委托书。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785,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08%;反对971,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98%;弃权81,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9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1468%;反对971,7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6281%;弃权81,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5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629,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3%;反对1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4%;弃权8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40,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812%;反对1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938%;弃权8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5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630,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9%;反对7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1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42,1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222%;反对75,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607%;弃权1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7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630,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9%;反对7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1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42,1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222%;反对75,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607%;弃权1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7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630,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9%;反对7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8%;弃权1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42,1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222%;反对75,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607%;弃权1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7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英威腾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079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28日首次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1年2月26日-2021年8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9月2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4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股票变动行为,均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9月2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79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或被动减持,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况,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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