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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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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40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235,2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

  3、本次解除限售后,相关股东若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17号)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等20名交易对方发行316,985,827股股份购买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影视”)95.7683%股权,发行价格为33.20元人民币/股。本次交易的发行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本次发行股份合计316,985,827股,于2019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190,436,922股已于2020年5月27日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761,442,461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发行新股316,985,827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078,428,288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230,725,12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交易对方尹香今、马宁通过本次交易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公司2020年年报出具之前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取得的对价股份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加的股份,也应遵守前述承诺。如果监管规则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其他要求的,交易对方承诺将按照监管规则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2、关于股份锁定期的调整

  2017年5月3日,万达影视与尹香今女士、马宁女士签订了《关于浙江东阳新媒诚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由万达影视收购其合计持有的浙江东阳新媒诚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媒诚品”) 99.1139%股权,并约定2016年至2020年为业绩承诺期,因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尹香今女士和马宁女士股份的锁定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公司2020年年报出具之前不得转让。

  鉴于2020年受疫情影响新媒诚品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经各方友好协商,万达影视与尹香今女士于2021年8月31日签订了《关于浙江东阳新媒诚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将业绩承诺期延长两年至2022年12月31日,尹香今女士承诺新媒诚品应在业绩承诺期内完成补充协议约定的承诺利润2.31亿元,并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收回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应收款项,同时承诺在完成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承诺事项前,不通过任何方式质押和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80%(即11,825,010股)。

  3、其他承诺

  ■

  ■

  4、承诺履行情况

  自交易完成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235,2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持有人为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中尹香今女士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5、根据上述补充协议约定,本次尹香今女士解除限售股份为2,956,25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0%。

  6、本次解除限售后,相关股东若减持股份,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万达电影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41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达电影”)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尹香今女士通知,根据尹香今女士与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签订的《关于浙江东阳新媒诚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尹香今女士承诺浙江东阳新媒诚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在2021-2022年内完成补充协议约定的承诺利润2.31亿元,并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收回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应收款项。尹香今女士承诺在完成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承诺事项前,不通过任何方式质押和转让其所持有的万达电影股份的80%(即11,825,010股),若上述承诺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事项,则该部分股票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香今女士持有万达电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781,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其中2,956,253股将于2021年9月17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40号)。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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