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1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电话确认。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向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3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2,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
公司将于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董事会同时授权董事长陈向东先生或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