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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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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时至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7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李新威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36,161,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799%。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44,038,454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007%;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92,123,24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144%。

  2、现场会议表决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30,941,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138%。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138,818,054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04%;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92,123,24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14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5,22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1%。

  其中:内资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5,220,400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04%;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5,26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6%。

  (九)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胡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胡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公司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黄馨萩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18:0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陈泽桐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莫建民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新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胡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5人)

  召集人:李新威董事长

  委  员:胡明、黄庆、陈玉辉、巫国文

  2、提名委员会(3人)

  召集人:陈泽桐(独立董事)

  委  员:胡明、杜伟(独立董事)

  除陈泽桐独立董事(任期至2023年11月)外,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成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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