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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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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科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暂停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易方达科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暂停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易方达科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为易方达科润LO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仅在直销机构开放与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2)根据相关公告,本基金自2021年6月4日起在全部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金额限制如下: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港股通或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易方达中证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暂停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易方达中证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易方达瑞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9月16日至9月22日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易方达瑞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易方达医药生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易方达医药生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易方达瑞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9月16日至9月22日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相关公告,易方达瑞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0年9月15日起暂停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含);自2020年9月15日起,如果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累计申购和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20万元(不含),本基金有权根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份额的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易方达消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易方达消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易方达全球医药行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暂停

  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次暂停相关业务针对易方达全球医药行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类别(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为008284,美元份额基金代码为008285)。

  (2) 若港股通或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3)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关于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拟清算基金财产及终止基金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超过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9月14日,自2021年9月1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8月18日、9月1日、9月8日、9月9日、9月10日发布《关于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拟清算基金财产及终止基金合同的提示性公告》,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ETF联接(QDII)

  A类基金份额代码:007813

  C类基金份额代码:0078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4月24日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资产托管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已连续超过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9月14日,自2021年9月15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自2021年8月18日起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

  自2021年9月15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不再恢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期间律师费和审计费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对于基金的应收利息(如有)以及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等,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垫付资金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收回款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自2021年9月15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不再恢复,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具体详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即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流动性风险。

  3、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循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易方达港股通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暂停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易方达港股通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九个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及在直销中心调整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第九个运作期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含该日)。其中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4日为开放运作期,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2021年9月25日至2022年3月15日(含该日)为封闭运作期,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自2021年9月16日起,本基金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由人民币5万元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由人民币1000元调整为10元(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除《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首个运作期(仅为封闭运作期)外,本基金的运作期包含“封闭运作期”和“开放运作期”,每个运作期期限为6个月,其中开放运作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本基金进入开放运作期,在开放运作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本基金的第九个运作期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含该日)。其中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4日为开放运作期,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2021年9月25日至2022年3月15日(含该日)为封闭运作期,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本基金在开放运作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但若投资者在开放运作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至下一开放运作期首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开始之前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2.1前端收费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

  (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本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益;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上述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0%;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针对转入基金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4%;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2%;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4%;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9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4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2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4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9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1.00%,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02%=0.9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2)当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0%;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0%;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05%;

  持有期限7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针对转入基金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0.02%,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计算(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02%-0.02%=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4)本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5)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其他投资者)持有本基金100,000.00份,持有100天,现欲转换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4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0.00×1.1000=110,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0×0%=0.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10,000.00-0.00)×1.40%÷(1+1.40%)=1,518.74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1,518.74=1,518.74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0-1,518.74=108,481.26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8,481.26÷1.020=106,354.18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放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开放运作期内,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及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5)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联系人:梁美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联系人:王程

  6.2非直销机构

  (1)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3、T4及裙房718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郭静

  联系电话:0731-84403347

  客户服务电话:95317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4)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合利天德广场T1楼1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6)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 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传真:021-60819988

  网址:www.citicsf.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九个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或转换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申购、赎回和转换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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