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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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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1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99,363,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45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9号)核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34号)同意,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00股,并于2020年9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3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0,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的核心人员进行股权激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3名激励对象发行3,190,0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7975%。首次股份授予完毕后,公司总股份由400,010,000股增加至        403,2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03,2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63,190,000股,占总股本的90.08%,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0,010,000股,占总股本的9.9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9,363,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45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农业”)、马培元、刘特元、杨忠明、蔡元华、杨林、佘欢、程金华、李松桃、李双颜。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股东在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

  佘欢女士持有的股份系2020年9月24日与股东杨林离婚财产分割所得,其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杨林先生的承诺不变。

  (四)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无

  (五)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六)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其所做出的承诺。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9,363,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45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0名,其中1名法人股东,9名自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备注①:马培元质押股份数为7,000,000股,杨忠明质押股份数为7,000,000股,杨林质押股份数为2,400,000股,李松桃质押股份数为2,500,000股。

  备注②: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的刘特元承诺:“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目前,刘特元先生仍在任职中,故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6,137,208 股。

  备注③:在本次解禁股上市流通后,股东杨林属于离任监事,离任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第二届新任监事之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杨林先生股份需锁定6个月,即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0股。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将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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