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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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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1-009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 9 月10日上午 9:15 至 2021年 9 月10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虎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0,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5.00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0,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5.0000%;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2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5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5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530%。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30,305,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6%;反对股数56,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弃权股数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5,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42%;反对股数56,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58%;弃权股数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30,305,7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2%;反对股数56,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8%;弃权股数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5,7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33%;反对股数56,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767%;弃权股数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卢旺盛律师、吴桂玲律师现场见证,大成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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