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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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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关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工作尚在进行中,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产品相关事项目前尚在内部论证中,未购买生产设备,未与任何第三方达成实际合作,亦不具备文中所称的产能能力,且目前并无任何销售;公司与彤程新材关于光刻胶方面的合作尚处于意向合作阶段,双方仅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尚未签署正式的书面合作协议,存在合作失败的风险,且尚未形成任何销售;公司在半年报中披露的光刻胶单体系供应给某韩国厂商,与彤程新材并无关系。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雪球”网上载有一篇名为“VC(碳酸亚乙烯酯)最大的预期差公司”的文章,文中称“vc,目前公司正在给下游电解液厂商试用产品,正在筹备渭南工厂买设备,开始自动化生产。产能预计8000万吨;光刻胶,下游供应给彤程新材,半导体级别”。

  该文章已经引起众多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长刘晓春于2021年9月7日在办公室与2名投资者私下交流时被问及以下问题:

  公司是否在新能源领域有布局?

  刘晓春回复: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方面有意向,但目前尚未确定。

  公司是否有生产光刻胶?

  刘晓春回复:公司确实在光刻胶领域有布局,光刻胶和彤程新材有合作意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两个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确有开展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产品的研发,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产品相关事项目前尚在内部论证中,未购买生产设备,未与任何第三方达成实际合作,亦不具备文中所称的产能能力,上述文章所称内容并无根据。

  公司与彤程新材的合作内容为光刻胶单体,且处于初始开发合作意向阶段,双方仅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尚未签署正式的书面合作协议,存在合作失败的风险,且尚未形成任何销售;公司在半年报中披露的光刻胶单体系供应给某韩国厂商,与彤程新材并无关系。

  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三)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关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工作尚在进行中,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产品相关事项目前尚在内部论证中,未另行购买生产设备,已开展研发工作利用现有设备进行,未与任何第三方达成实际合作,亦不具备文中所称的产能能力,且目前并无任何销售;公司与彤程新材关于光刻胶方面的合作尚处于意向合作阶段,双方仅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尚未签署正式的书面合作协议,存在合作失败的风险,且尚未形成任何销售;公司在半年报中披露的光刻胶单体系供应给某韩国厂商,与彤程新材并无关系。

  2、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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