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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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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18,07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82%,限售期为12个月。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22,821,74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1.46%,限售期为12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3号),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奕瑞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0,000股,并于2020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72,547,82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6,946,65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601,16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7名,对应限售股数量22,821,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6%,将于2021年9月22日起上市流通。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金公司奕瑞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即涉及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限售股数量1,318,075股,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82%,将于2021年9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奕瑞科技回购该等股份;如因奕瑞科技进行权益分配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有及减持股份的意向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奕瑞科技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前述法律及监管规则另有规定或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实施减持奕瑞科技股份及信息披露亦应符合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则的要求。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股东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奕瑞科技回购该等股份;如因奕瑞科技进行权益分配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股东苏州工业园区禾源北极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辰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辰德春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辰知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奕瑞科技回购该等股份;如因奕瑞科技进行权益分配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有及减持股份的意向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公司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承诺

  “中金公司奕瑞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奕瑞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股票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奕瑞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奕瑞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4,139,815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18,07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82%,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2,821,74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1.46%,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奕瑞科技”)已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奕瑞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5,988.26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以上数据为不含税价格且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0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与深圳市菲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菲森”、“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2,700万元人民币,即2021年公司与深圳菲森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由4,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6,7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及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深圳菲森销售齿科探测器,拟增加与深圳菲森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以上数据为不含税价格且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0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当时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易当时公司的相关制度且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深圳市菲森科技有限公司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需要,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的,并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双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增加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此类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奕瑞科技本次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9月10日,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丰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增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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