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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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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8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郭维、阎冬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维先生和阎冬先生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4,51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9%(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1年9月6日,公司收到郭维先生和阎冬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021年9月10日,公司收到郭维先生和阎冬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累计减持情况

  ■

  注:1、郭维先生和阎冬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及其孳生的股份根据相关规定解锁后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郭维先生和阎冬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郭维先生和阎冬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郭维先生和阎冬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郭维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阎冬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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